陽光價費公示牌
單位:屏南縣人民防空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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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
收費標準 |
計量單位 |
收費依據 |
備注 |
1 |
非工業項目的民用建筑人防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 |
1000 |
元/平方米 |
閩價費[2014]347號 |
計量面積為項目應建人防地下室面積 |
2 |
工業項目中民用建筑人防易地建設費收費標準 |
500 |
元/平方米 |
閩價費[2014]347號 |
計量面積為項目應建人防地下室面積 |
說明 |
1、應建人防面積為建筑計容面積4%。 2、“工業項目中民用建筑”是指工業用地的建設項目中,除生產性建筑外(工業廠房和生產性配套設施)的所有非生產性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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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免項目 |
1.新建幼兒園、學校教學樓、為殘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務設施等民用建筑,減半收??; 2.為主體工程服務,竣工后必須拆除的臨時性民用建筑和經縣級以上建設主管部門鑒定為危房需要翻建,而且是原地原業主原面積翻新改造的商品住宅項目,予以免收; 3.因遭受水災、火災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損壞后按原面積修復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 4.非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項目及用于提供社區養老、托育、家政服務的建設項目,予以免收;營利性養老和醫療機構建設項目,減半收??; 5.城鎮和農村、公立和民辦、教育系統和非教育系統的所有中小學(含幼兒園)和校舍建設項目,予以免收(上述免收項目需列入省教育廳或市、縣(市、區)教育部門每年有編制中小學校舍安全長效機制項目計劃清單); 6.對列入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目錄的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項目和納入棚戶區改造安置住房、舊住宅區整治一律予以免收。 7.對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予以免收; |
價格部門投訴舉報電話:12358 收費單位監督電話:0593-3332961